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规  格: 1g*50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0927
品牌名称: 哈药集团
    警示语:
    ★剂  型: 注射剂
    品  名: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通 用 名: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作用类别:
    规  格: 1g*50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0927
    品牌名称: 哈药集团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成份
    氨苄西林钠。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2~4支),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4~8支),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12支),一日最高剂量为14g(14支)。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mg/kg。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三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早产儿:出生第一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为10~50ml/分钟或小于10ml/分钟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地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版)
    ★不良反应
    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大剂量氨苄西林静脉给药可发生抽搐等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婴儿应用氨苄西林后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前卤隆起。
    ★禁忌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3.本品须新鲜配制。
    药物相互作用
    1.与丙磺舒合用会延长本品的半衰期。2.氨苄西林钠与那霉素对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具有协同抗菌作用。3.本品宜单独滴注,不可与下列药物同瓶滴注:氨基糖苷类药物、磷酸克林霉素、盐酸林可霉素、多粘菌素B、琥珀氯霉素、红霉素、肾上腺素、间羟胺、多巴胺、阿托品、葡萄糖酸钙、维生素B族、维生素C、含有氨基酸的营养注射剂和琥珀酸氢化可的松等。4.别嘌呤可使氨苄西林皮疹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多见于高尿酸血症。5.氨苄西林能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肝肠循环,因而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药物过量
    大剂量氨苄西林钠静脉给药可发生抽搐等神经系统毒性症状。有报道婴儿应用大剂量本品后出现血尿、蛋白尿和尿毒症。
    药理毒理
    氨苄西林钠为广谱半合成青霉素。本品对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具较强抗菌作用,与青霉素相仿或稍逊于青霉素。氨苄西林对草绿色链球菌亦有良好抗菌作用,对肠球菌属和李斯德菌属的作用优于青霉素。本品对白喉棒状杆菌、炭疽芽孢杆菌、放线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杆菌、奈瑟菌属以及除脆弱拟杆菌外的厌氧菌均具抗菌活性,部分奇异变形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细菌对本品敏感。氨苄西林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发挥杀菌作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尤其早产儿应慎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无本品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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