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桂 金色童年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规  格: 10ml*10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1533
品牌名称: 亚宝
    警示语 :
    品  名 : 丁桂 金色童年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通 用 名 :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规  格 : 10ml*10支
    单  位 :
    生产产商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533
    ★剂型 : 口服液
    品牌名称 : 亚宝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主要成份是板蓝根、甘草、瓜蒌、金银花、苦杏仁、麻黄、石膏、麻黄碱、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有麻感。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4次。1. 2岁以内一次5毫升。2. 3—4岁一次7.5毫升。3. 5—7岁一次10毫升。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注意事项
    1.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 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 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 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