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霉素颗粒

商品评价:----
品  名: 克拉霉素颗粒
通 用 名: 克拉霉素颗粒
规  格: 0.125g*12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16
    警示语 :
    ★剂  型 : 颗粒剂
    品  名 : 克拉霉素颗粒
    通 用 名 : 克拉霉素颗粒
    作用类别 :
    规  格 : 0.125g*12袋
    单  位 :
    生产产商 : 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16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保存
    ★用法用量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250 mg,每12小时1次。(1) 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2)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2.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1)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2) 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3) 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4) 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3.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 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 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 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 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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