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规  格: 混悬型/100μg:200揿
单  位:
生产产商: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141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剂  型: 吸入制剂
    品  名: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通 用 名: 硫酸沙丁胺醇气雾剂
    作用类别:
    规  格: 混悬型/100μg:200揿
    单  位:
    生产产商: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141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英文名称
    Salbutamol Sulphate Aerosol
    ★性状
    本品为一采用定量压缩装置给药的气雾剂,其内容为白色至类白色混悬液。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沙丁胺醇
    ★适应症
    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贮藏
    置阴凉干燥处。
    ★用法用量
    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微克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   用于预防过敏原或运动引发的症状:运动前或接触过敏原前10一15分钟给药。对于长期治疗,最大剂量为每日给药4次,每次2揿。
    ★不良反应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其任何成分曾有过敏记录的病人。
    注意事项
    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 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每天施行最大潮气量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毒症的病人亦宜慎用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法(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血钾过低症,若病人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转剧,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通常不应与心得安等非选择性β- 受体阻断药物一同服用。本品并不禁用于正进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病人。
    药理毒理
    本药为选择性较强的β2-受体激动剂,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沙丁胺醇具有扩张支气管作用,第一秒钟最大呼吸量和心率增加作用随剂量平行上升,但前者加速度较后者快,其扩张支气管约为增加心率作用的8倍。
    药代动力学
    吸入本药200 ug,血浓度峰值为2.95和3.57 mmol/L,吸入400 ug则为4.41和5.69 mmol/L。峰浓度出现于吸入后的3-4小时,平均半衰期为4.6小时,48小时从尿排出77.5-96.8%,代谢物和原形各半。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增加使用吸入的短效β2- 受体激动剂以控制症状,显示对哮喘的控制力衰减,若有此情况出现,应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对哮喘的控制力突然和逐渐衰减,病人的生命可能有危险,应考虑开始施行或增加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有此危机,应每天施行最大潮气量的监测。在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宜注意,若舒缓效用或持续时间比平常减少,则不应自行增加剂量或给药之次数。对于已知使用大剂量的其他拟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宜慎用本品。对患有甲状腺毒症的病人亦宜慎用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法(主要用注射剂及气雾剂)。有可能引致严重的血钾过低症,若病人所患的是急性严重哮喘,尤须注意此不良效应,因为同时服用黄嘌呤诱导药,类固醇和利尿药,以及出现缺氧情况,均会使血钾过低情况转剧,遇有此等情况,必须小心监控血清钾水平。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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