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选 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规  格: 1%*10ml
单  位:
生产产商: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58
    警示语 :
    ★剂  型 : 喷雾剂
    品  名 : 革选 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通 用 名 : 硝酸硫康唑喷雾剂
    作用类别 :
    规  格 : 1%*10ml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58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澄清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贮藏
    避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直接喷施本品少量并均匀分布于患处及其周围皮肤,一日2次。通常,在使用本品几天后可缓解症状,在使用一周内可获得临床改善。为减小复发的可能性,股癣、体癣及花斑癣的患者需治疗3周,足癣患者需治疗4周。若使用4周后未出现明显临床改善,需考虑其诊断是否合适。 使用时保持瓶体大体垂直,使喷嘴距离患处1-2厘米,按压瓶体顶端的加压阀,药液即喷射于患处,药液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不可倒置喷射。首次使用之前,需连续按压几次,以排空喷泵中的空气。
    质量标准
    YBH02082011
    ★不良反应
    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370名应用硝酸硫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没有出现系统性反应,大约有1%的患者出现皮肤瘙痒、灼烧感及刺痛,这些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 国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144例受试者中2例出现重度红斑、烧灼,经减少用药次数或短暂停用后好转。3例出现轻或中度的红斑、刺痛、脱屑、干燥、烧灼,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这些轻中度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144例足癣患者中有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未采取相关措施,自行好转。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