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马西平片

商品评价:----
品  名: 卡马西平片
通 用 名: 卡马西平片
规  格: 0.1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2117
    警示语 :
    ★剂  型 : 片剂
    品  名 : 卡马西平片
    通 用 名 : 卡马西平片
    作用类别 :
    规  格 : 0.1g*100片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117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成份
    卡马西平。
    ★适应症
    本品用于:1. 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2. 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 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他抗抑郁药合用。4. 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 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贮藏
    避光,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1) 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 小儿常用量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μg/ml之间。
    ★不良反应
    1. 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2. 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3. 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曾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痫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有效期
    36个月
    ★禁忌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注意事项
    1.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 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3. 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4. 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5. 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6. 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7. 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8. 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9. 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10. 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单次超量或长期大量,肝脏中毒的危险增加,有可能使后者疗效降低。2. 与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由于本品的肝酶的正诱导作用,使抗凝药的血浓度降低,半衰期缩短,抗凝效应减弱,应测定凝血酶原时间而调整药量。3. 与碳酸酐酶抑制药合用,骨质疏松的危险增加。4. 由于本品的肝酶诱导作用,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压素(desmopressin)、赖氨加压素(lypressin)、垂体后叶素、加压素等合用,可加强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药都需减量。5. 与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环孢素、洋地黄类(可能地高辛除外)、雌激素、左旋甲状腺素或奎尼丁合用时,由于卡马西平对肝药酶的诱导,这些药的效应都会降低,用量应作调整,改用仅含孕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与口服避孕药合用可能出现阴道大出血。6. 与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合用,后者的血药浓度可能降低,必要时需要调整用量。7. 红霉素与醋竹桃霉素(troleandomycin)以及右丙氧芬(detropropoxyphene)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引起后者血药浓度的升高,出现毒性反应。8. 氟哌啶醇、洛沙平、马普替林、噻吨类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可增强卡马西平的代谢,引起后者血药浓度升高,出现毒性反应。9. 锂盐可以降低卡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10. 卡马西平(与三环类抗抑郁药结构相似)与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合用,可引起高热或(和)高血压危象、严重惊厥甚至死亡,两药应用至少要间隔14天。当卡马西平用作抗惊厥剂时,MAO抑制药可以改变癫痫发作的类型。若临床情况允许可停服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更长。11. 卡马西平可以降低诺米芬辛(nomifensine)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12. 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加速卡马西平的代谢,可将卡马西平的t1/2降至9~10小时。
    药物过量
    1、体征和症状 过量引起的体征和症状,主要发生在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等。 2、中枢神经系统 中枢抑制、定向力障碍、嗜睡、激越、幻觉、昏迷、视物模糊、发音含糊、构音障碍、眼球震颤、共济失调、运动障碍、初期反射亢进,后期反射减弱、惊厥、精神运动性障碍、肌阵挛、体温过低、瞳孔散大 3、呼吸系统 呼吸抑制、肺水肿。 4、心血管系统 心动过速、低血压、高血压 (有时) 、伴有QRS波増宽的传导阻滞、心跳骤停引起晕厥。 5、胃肠道 呕吐、胃排空迟缓、肠蠕动减少。 6、肾功能 尿潴留、少尿或无尿、液体潴留、由于卡马西平的ADH样作用而引起的水中毒。 7、实验室检查 低钠血症、可有代谢性酸中毒、高血糖、肌肉肌酸磷酸激酶值升高。 8、治疗方法 无特殊解毒药物。 治疗首先应依据病人的临床状况,需住院治疗。检测血药浓度以证实是否卡马西平中毒和确定过量的程度。 胃排空、洗胃、使用活性炭,对危重病人应送入ICU病房,并给予支持疗法,进行心脏监护和纠正电解质紊乱。 9、特别推荐 低血压:使用多巴胺、或静脉注射多巴酚丁胺。 心律失常:根据具体病情处理。 惊厥:使用苯二氮卓类 (如:安定) 或其它抗惊厥药,如:苯巴比妥(需小心此药可增加呼吸抑制的危险)或水合氯醛。 低钠血症 (水中毒) :限制液体摄入,且缓慢地静脉输注0.9%的生理盐水,这些措施有助于防止大脑损害。 推荐活性炭吸附透析法,有报告强迫利尿、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法无效。应预见到由于延缓吸收,过量后2~3天中可能会出现的症状的反复和加重。 小儿严重中毒时可换血,并需继续观察呼吸、循环、泌尿功能数日。根据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药理毒理
    本品为抗惊厥药和抗癫癎药。卡马西平的药理作用表现为抗惊厥抗癫癎、抗神经性疼痛、抗躁狂-抑郁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状、抗中枢性尿崩症,产生这些作用的机制可能分别在于:1.使用-依赖性地阻滞各种可兴奋细胞膜的Na+通道,故能明显抑制异常高频放电的发生和扩散。2.抑制T-型钙通道。3.增强中枢的去甲肾上腺素能神经的活性。4.促进抗利尿激素(ADH)的分泌或提高效应器对ADH的敏感性。
    儿童用药
    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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