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百炎净)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规  格: 0.4g:80m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329
    警示语 :
    ★剂  型 : 片剂
    品  名 :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百炎净)
    通 用 名 :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作用类别 :
    规  格 : 0.4g:80mg*100片
    单  位 :
    生产产商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329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活性成分磺胺甲噁唑0.4g和甲氧苄啶0.08g。
    ★适应症
    本品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 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3. 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4. 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6. 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虫病至少一次发作史的患者,或HIV成人感染者,其CD4淋巴细胞计数≤200/mm3或少于总淋巴细胞数的20%。7. 由产肠毒素大肠埃希杆菌(ETEC)所致旅游者腹泻。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  治疗细菌性感染,一次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f唑800mg,每12小时服用1次。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一次甲氧苄啶3. 75~5mg/kg,磺胺甲?f唑18. 75~2.mg/kg,每6小时服用1次。成人预防用药:初予甲氧苄啶160mg和磺胺甲?f唑800mg,一日2次,继以相同剂量一日服1次,或一周服3次。2. 小儿常用量  2月以下婴儿禁用。治疗细菌感染,2个月以上体重40kg以下的婴幼儿按体重口服一次SMZ 20~30mg/kg及TMP 4~6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40kg的小儿剂量同成人常用量。治疗寄生虫感染如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按体重一次口服SMZ 18. 75~25mg/kg及TMP 3. 75~5mg/kg,每6小时1次。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的疗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疗程7~10日;细菌性痢疾的疗程为5~7日;儿童急性中耳炎的疗程为10日;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疗程为14~21日。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 ,可表现为药疹 ,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 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 对胆红素处理差, 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偶可发生核黄疸。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 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 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 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10. 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 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 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 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1. 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2. 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 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5. 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l. 因不易清除细菌,下列疾病不宜选用本品作治疗或预防用药(1) 中耳炎的预防或长程治疗。(2) A组溶血性链球菌扁桃体和咽炎。2.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3.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应用。4.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除多饮水外,宜同服碳酸氢钠,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5.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6.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7. 用药期间须注意检查(1) 全血象检查,对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的患者尤为重要。(2) 治疗中应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3) 肝﹑肾功能检查。8. 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50~150mg/ml(严重感染120~150mg/ml)可有效。总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mg/ml,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9. 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10. 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B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维生素B以预防其缺乏。11. 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TMP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3~6mg肌注,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据需要用药至造血功能恢复正常,对长期﹑过量使用本品者可给予高剂量叶酸并延长疗程。
    药物相互作用
    1. 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 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3. 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4. 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 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6. 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7.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8. 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的相加。9. 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10. 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11. 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12. 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持久升高易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13. 本品中的TMP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14. 本品中的TMP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1.. 利福平与本品合用时,可明显使本品中的TMP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16. 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17. 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中的TMP合用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18. 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此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药理毒理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是磺胺甲噁唑(SMZ)与甲氧苄啶(TMP)的复方制剂,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球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尤其对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作用较SMZ单药明显增强。此外在体外对沙眼衣原体、星形奴卡菌、原虫、弓形虫等亦具良好抗微生物活性。 本品作用机制为:SMZ作用于二氢叶酸合成酶,干扰合成叶酸的第一步,TMP作用于叶酸合成代谢的第二步,选择性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作用,二者合用可使细菌的叶酸代谢受到双重阻断。本品的协同抗菌作用较单药增强,对其呈现耐药菌株减少。然而近年来细菌对本品的耐药性亦呈增高趋势。
    儿童用药
    由于本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等皮肤过敏反应及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系统异常,同时应用利尿药者更易发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 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影响。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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