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顺铂(冻干型)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注射用顺铂
规  格: 10mg
单  位:
生产产商: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460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品  名: 注射用顺铂(冻干型)
    通 用 名: 注射用顺铂
    规  格: 10mg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460
    品牌名称:
    产  地:
    ★剂  型: 注射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本品化学名称为:(Z)-二氨二氯铂。
    ★性状
    本品为亮黄色或橙黄色的结晶性粉末,或微黄色至黄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适应症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用法用量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水化利尿。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的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司琼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   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   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   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禁忌
    肾损害患者,孕妇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48个月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注意事项
    监测末梢血象、肝肾功能、末梢神经毒及听力表现等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停药,并进行相应的治疗,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纳等。静滴时需避光。   (1)对既往有肾病史或中耳炎史者慎用。   (2)在治疗中,出现下列症状之一者停用:   ①周围血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8万/mm3;   ②用药后持续性严重呕吐;   ③早期肾脏毒性的表现,如血清肌酐大于2mg/100ml或尿素氮大于20mg/100ml;或尿镜检在高倍视野中有白细胞10个、红细胞5个或管型5个。   (3)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检查:   ①听力测验与神经功能检查;   ②血液尿素氮(BUN)、肌酐清除率与血清肌酐;   ③白细胞比容、血小板计数、白细胞总数与分类、血清氨基转移酶、转肽酶、胆红素与尿酸。
    药物相互作用
    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或头孢噻吩等与本品并用,有肾毒性叠加作用;MTX及BLM主要由肾脏排泄,本品所致的肾损害会延缓上述两种药物的排泄,导致毒性增加。丙磺舒与本品并用时,可致高尿酸血症;氯霉素或其呋喃苯胺酸或利尿酸钠增加本品耳毒性;抗组胺药可掩盖本品所致的耳鸣、眩晕等症状。
    药物过量
    药物剂量超过120mg/m2,其毒性增加,尤其是肾毒性、骨髓毒性。
    药理毒理
    本品为铂的金属络合物,作用似烷化剂,主要作用靶点为DNA,作用于DNA链间及链内交链,形成DDP~DNA复合物,干扰DNA复制,或与核蛋白及胞浆蛋白结合。属周期非特异性药。
    药代动力学
    静脉注射、动脉给药或腔内注射吸收均极迅速。注射后广泛分布于肝、肾、前列腺、膀胱、卵巢,亦可达胸、腹腔,极少通过血脑屏障。T1/2二日以上,若并用利尿剂T1/2可明显缩短。本品主要由肾排泄,通过肾小球过滤或部分由肾小管分泌,用药后96小时内25%~45%由尿排出。腹腔内注射后腔内器官浓度为静脉注药的2.5~8.0倍。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浆流量减少,药物排泄率减低,故慎用。如肾功正常,可给予全量的70%~90%。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药品本位码
    86904021000912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