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商品评价:----
品  名: 硝酸咪康唑乳膏
通 用 名: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  格: 25g
单  位:
生产产商: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255
品牌名称: 东新
    警示语 :
    ★剂  型 : 乳膏剂
    品  名 : 硝酸咪康唑乳膏
    通 用 名 : 硝酸咪康唑乳膏
    作用类别 :
    规  格 : 25g
    单  位 :
    生产产商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255
    品牌名称 : 东新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成份
    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
    ★适应症
    本品用于:1.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2. 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贮藏
    外用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用法用量
    1.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 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 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对硝呋太尔、制霉素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 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该药品系广谱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对皮肤癣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对某些革兰阳性球菌也有一定疗效。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