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巯咪唑片

商品评价:----
品  名: 甲巯咪唑片
通 用 名: 甲巯咪唑片
规  格: 5m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440
    警示语:
    ★剂  型: 片剂
    品  名: 甲巯咪唑片
    通 用 名: 甲巯咪唑片
    作用类别:
    规  格: 5mg*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440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性状
    片剂
    ★成份
    甲巯咪唑。
    ★适应症
    抗甲状腺药物。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1. 病情较轻,甲状腺轻至中度肿大患者。2. 青少年及儿童、老年患者。3. 甲状腺手术后复发,又不适于用放射性131I治疗者。4. 手术前准备。5. 作为131I放疗的辅助治疗。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用法用量
    1. 成人常用量、开始剂量一般为一日30mg(6片),可按病情轻重调节为15~40mg(3~8片),一日最大量60mg(12片),分次口服;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每日维持量按病情需要介于5~15mg(1~3片),疗程一般18~24个月。2. 小儿常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约减半,按病情决定。
    ★不良反应
    较多见皮疹或皮肤瘙痒及白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能致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罕致肝炎、间质性肺炎、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少见致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因子Ⅶ减少。
    ★有效期
    36个月
    ★禁忌
    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 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2. 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3. 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抗凝药合用,可增强抗凝作用。2. 高碘食物或药物的摄入可使甲亢病情加重,使抗甲状腺药需要量增加或用药时间延长。故在服用本品前避免服用碘剂。3. 磺胺类,对氨基水杨酸,保泰松,巴比妥类,酚妥拉明,妥拉唑林,维生素B12,磺酰脲类等都有抑制甲状腺功能和甲状腺肿大的作用,故合用本品须注意。
    药理毒理
    本品为抗甲状腺药物。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甲状腺内过氧化物酶,从而阻碍吸聚到甲状腺内碘化物的氧化及酪氨酸的偶联,阻碍甲状腺素(T4)和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的合成。动物实验观察到可抑制B淋巴细胞合成抗体,降低血循环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的水平,使抑制性T细胞功能恢复正常。
    儿童用药
    小儿应根据病情调节用量,开始时剂量为每天按体重0.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按病情决定。用药过程中酌情应加用甲状腺片,避免出现甲状腺功能减低。
    老人用药
    老年人尤其肾功能减退者,用药量应减少。如发现甲状腺功能减低,应及时减量或加用甲状腺片。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哺乳期妇女禁用,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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