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规  格: 10%*30ml
单  位:
生产产商: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173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通 用 名: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规  格: 10%*30ml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成都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173
    品牌名称:
    产  地:
    ★剂  型: 口服溶液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淡红色或红色的澄清液体;臭芳香,味微苦,可加适宜调味剂
    ★适应症
    本品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一日次数 1-2 10-15 1-1.5 3-6 16-21 1.5-2 7-9 22-27 2-3 10-12 28-32 3-3.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36个月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2. 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在高碳水化合物饮食后服药可能降低吸收),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约有25%与血浆蛋白结合。小量时(血药浓度小于60μg/ml)与蛋白结合不明显,大量或中毒量则结合率较高,可达43%.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半衰期(t1/2)一般为1~4小时(平均2小时),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长,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剂量在650mg以下时血药浓度为5~20μg/ml,作用持续时间为3~4小时。哺乳期妇女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650mg,1~2小时后乳汁中浓度为10~15μg/ml;半衰期(t1/2)为1.35~3.5小时。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药品本位码
    86902065000080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