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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语:
★剂 型:
注射剂
品 名: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通 用 名: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作用类别:
规 格:
1.0g
单 位:
支
生产产商: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756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元
- ★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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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
- ★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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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钠。
-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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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2、耳鼻喉科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
3、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急、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菌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5、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6、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7、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青霉素治疗者。
8、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
本品尚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管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 ★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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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 ★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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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可深部肌肉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滴注。
肌肉注射给药时,本品每0.25g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或0.75g用3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肉注射。肌肉注射前,必需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静脉注射:0.25g至少用2.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0.75g至少用6.0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5g至少用15ml无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静脉滴注:可将1.5g头孢呋辛加入到至少50ml常用静脉注射液中使用,不可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配伍使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每次0.75g,每8小时给药,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严重感染或罕见敏感菌所引起的感染,可增加至每次1.5g,每日3次;如果需要,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量达3-6g。对于细菌 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注单剂量1.5g,可分注于两侧臀部。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0.75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g。
3个月以上的患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g,分3-4次给药。
- 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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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 ★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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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耐受情况良好,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局部反应:如肌肉注射部位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等。
2、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3、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红斑、间质性肾炎、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Stevens Johnson综合症。
4、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短暂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短暂性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白细胞减少症等,偶见血小板减少症。
5、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
6、其它:尚见呕吐、腹痛、结膜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淤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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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24个月。
- ★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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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头孢菌素类或头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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