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商品评价:----
品  名: 咳特灵胶囊
通 用 名: 咳特灵胶囊
规  格: 12粒*2板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08
品牌名称: 白云山
    警示语 :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 咳特灵胶囊
    通 用 名 : 咳特灵胶囊
    规  格 : 12粒*2板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408
    ★剂型 : 胶囊剂
    品牌名称 : 白云山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本品为内科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
    ★成份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滑石粉。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功能主治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贮藏
    密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药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在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质量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WS3-B-2743-97
    药品本位码
    86900381000760
    基本医保药品
    非医保
    产品描述
    12粒/板*2板/盒
    暂无该产品品牌介绍信息。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