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菲尔 感冒灵颗粒

商品评价:----
品  名: 感冒灵颗粒
通 用 名: 感冒灵颗粒
规  格: 10g*10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云南万裕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096
    警示语 :
    品  名 : 感冒灵颗粒
    通 用 名 : 感冒灵颗粒
    规  格 : 10g*10袋
    单  位 :
    生产产商 : 云南万裕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096
    ★剂型 : 颗粒剂
    品牌名称 :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三叉苦、岗梅、金盏银盘、野菊花、薄荷油、咖啡因、扑尔敏、对乙酰氨基酚。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贮藏
    密封。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 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 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36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质量标准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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