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片

商品评价:----
品  名: 布洛芬片
通 用 名: 布洛芬片
规  格: 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867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剂  型: 片剂
    品  名: 布洛芬片
    通 用 名: 布洛芬片
    作用类别:
    规  格: 10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867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性状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成份
    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其化学名称为:α-甲基-4-(2-甲基丙基)苯乙酸或异丁苯丙酸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   (1)抗风湿,一次0.4g~0.6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   (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有效期
    36个月
    ★禁忌
    对阿司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这类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用于晚期妊娠妇女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用。   2.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但停药24小时即可消失。   3.可使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   4.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1)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3)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5)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药物相互作用
    1.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副作用,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类药物同用时,药效不增强,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发生率增高。   3.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4.与呋塞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5.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6.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7.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8.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9.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增加血药浓度,从而增加毒性,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剂量。   10.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具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制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由此减轻因前列腺素引起的组织充血、肿胀、降低周围神经痛觉的敏感性。它通过下丘脑体温调节中心而起解热作用。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