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蝶 医用电子体温计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医用电子体温计
规  格: 1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常山县亿思达电子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浙械注准20142200092
    品  名 : 邦蝶 医用电子体温计
    ★适用范围 : 产品供医疗部门或家庭测量人体体温用,可用于人体的腋下、口腔、肛门不同部位。
    通 用 名 : 医用电子体温计
    规  格 : 1支
    单  位 :
    ★有效期 : 个月
    生产产商 : 常山县亿思达电子有限公司
    ★贮藏 :
    批准文号 : 浙械注准20142200092
    执行标准 : YZB/浙0544-2014 《医用电子体温计》
    品牌名称 :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产品性能结构组成
    产品由专用芯片、探测器、传感器、液晶显示屏、外壳组成。产品的显示范围不窄于35.0℃~41.0℃;分辨率为0.1℃;最大误差:低于35.3℃时±0.3℃、35.3~36.9℃时±0.2℃、37.0~39.0℃时±0.1℃、39.1~41.0℃时±0.2℃、高于41.0℃时±0.3℃;具有测量完成提示、低电压提示、低温和超温提示、自动关机、记忆、防水功能;与人体接触的材料应无皮肤致敏反应,不得出现轻微细胞毒性,应无口腔黏膜刺激反应;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符合注册产品标准附录A的要求。
    ★使用方法

    1. 使用前要先将温度计度数甩到35℃以下。

    2. 将体温计(片)置於舌下(含住即可、不可用力咬及说话)。

    3.体温计至少量3-5分钟,体温片量2分钟。

    4.取出体温计,读取温度数据后,以卫生纸擦拭乾净,再以酒精棉片消毒(以旋转方式自尾端擦至水银端)。体温片取出后静待10秒,读取度数后,丢弃。

    注意事项
    1.婴幼儿、呼吸困难、意识不清者、有痉挛病史及无法合作者请勿量口温。 2. 进食、喝热饮、抽烟、嚼口香糖、剧烈运动、情绪激动及洗澡需待30分钟后再测量。 3. 若持体温片,手持末端,勿接触体温片感温点。
    ★生产许可证号
    浙食药监械生产许20130003号
    执行标准
    YZB/浙0544-2014 《医用电子体温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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