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莲清热颗粒(无蔗糖)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金莲清热颗粒
规  格: 5g*10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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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语 :
    品  名 : 金莲清热颗粒(无蔗糖)
    通 用 名 : 金莲清热颗粒
    规  格 : 5g*10袋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68
    ★剂型 : 颗粒剂
    品牌名称 :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金莲花、大青叶、石膏、知母、地黄、玄参、苦杏仁(炒)。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利咽生津,止咳祛痰。用于外感热证。症见发热,口渴,咽干,咽痛,咳嗽,痰稠。及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见有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g,一日4次;高烧时每4四小时服1次;小儿1岁以下每次2.5g,一日3次,高烧时每日4次;1~15岁2.5-5g,一日4次,烧时每4四小时服1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贮藏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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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