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霉素颗粒

商品评价:----
品  名: 克拉霉素颗粒
通 用 名: 克拉霉素颗粒
规  格: 0.125g:0.6g*6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319
    警示语 :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剂  型 : 颗粒剂
    品  名 : 克拉霉素颗粒
    通 用 名 : 克拉霉素颗粒
    作用类别 :
    规  格 : 0.125g:0.6g*6袋
    单  位 :
    生产产商 : 安康北医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19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微苦。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适应症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250 mg,每12小时1次;   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质量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不良反应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