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炎咳灵颗粒

商品评价:----
品  名: 感冒炎咳灵颗粒
通 用 名: 感冒炎咳灵颗粒
规  格: 10g*9袋
单  位:
生产产商: 江西普正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461
    警示语 :
    品  名 : 感冒炎咳灵颗粒
    通 用 名 : 感冒炎咳灵颗粒
    规  格 : 10g*9袋
    单  位 :
    生产产商 : 江西普正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61
    ★剂型 : 散剂(颗粒剂)
    品牌名称 :
    产  地 :
    英文名称 :
    指导零售价 :
    作用类别 :
    ★成份
    板蓝根、一枝黄花、一点红、甘草、生姜。辅料为糊精、羧甲基纤维素钠、甜菊素。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止咳。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咳嗽,咽喉肿痛 ;咽炎,扁桃体炎,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