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明胶肽注射液

商品评价:----
品  名: 聚明胶肽注射液
通 用 名: 聚明胶肽注射液
规  格: 250ml:1.6g
单  位:
生产产商: 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001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聚明胶肽注射液
    通 用 名: 聚明胶肽注射液
    规  格: 250ml:1.6g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武汉华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2020001
    品牌名称:
    产  地:
    ★剂  型: 注射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本品为健康牛骨或猪骨明胶水解制成的灭菌水溶液。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澄明液体,稍带黏性,有时显轻微的乳光。
    ★适应症
    适应症为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者;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本品并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不良反应
    输液中或输液后,偶可出现一过性皮肤反应(荨麻疹)、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呼吸困难、发热或寒战、休克等严重反应病例,极少见。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注,并给予对症处理。
    ★禁忌
    1、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肾性或肾后性无尿禁用。 2、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禁用。 3、高血压患者、食道静脉曲张、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4、已知对本制剂过敏或具有组胺释放高危因素病人禁用。
    ★贮藏
    密闭,2~25℃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限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 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 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黏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 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
    药物相互作用
    1、使用强心苷的病人,应考虑到钙剂与其有协同作用。 2、不可配伍药液:氨苄青霉素、菌必治、甲基氢化泼尼松、丙咪嗪、阿昔洛韦。 3、本品不可与含枸橼酸盐的血液混合使用,但含枸橼酸盐的血液可在输入本品之前或之后输注,或分通道同时输注。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为明胶多肽溶液,平均分子量(Mw)应为27500~39500,其渗透压与血浆相等,可保持血管内液与组织间液的平衡,不引起组织脱水及肺水肿,具有维持血容量和提升血压作用。输注本品可导致血液稀释,降低血液黏度,从而改善微循环。本品对出凝血时间及血小板功能无明显影响,仅有血液稀释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在体内无蓄积作用,输入后由肾排出,半衰期(t1/2)为4-6小时,在肾功能正常的情况下完全排出时间约为48小时。
    儿童用药
    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注意用药剂量。
    老人用药
    应注意可能存在的低蛋白血症,并密切注意心脏功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和产后妇女用药应密切观察。
    药品本位码
    86901940000047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