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非替尼片

商品评价:----
品  名: 吉非替尼片
通 用 名: 吉非替尼片
规  格: 0.25*10片
单  位:
生产产商: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465
    警示语 : 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剂  型 : 片剂
    品  名 : 吉非替尼片
    通 用 名 : 吉非替尼片
    作用类别 :
    规  格 : 0.25*10片
    单  位 :
    生产产商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465
    品牌名称 :
    产  地 :
    指导零售价 :
    ★性状
    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 250”
    ★成份
    化学名称:N-(3-氯-4-氟苯基)-7-甲氧基-6-(3-吗啉丙氧基)喹唑啉-4-胺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2H24ClFN4O3 分子量:446.90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   本品对于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大规模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预设亚洲亚组的生存优势(注:该试验总体人群中未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及中国非对照临床试验的生存数据而确立的。   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吉非替尼联合含铂化疗方案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未显示出临床获益,所以不推荐此类联合方案。
    ★贮藏
    30℃以下保存。
    ★用法用量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   如果有吞咽困难,可将片剂分散于半杯饮用水中(非碳酸饮料)。不得使用其他液体。将片剂丢入水中,无需压碎,搅拌至完全分散(约需10分钟),即刻饮下药液。以半杯水冲洗杯子,饮下。也可通过鼻-胃管给予该药液。   无需因下述情况不同调整给药剂量:年龄、体重、性别、种族、肾功能、因肝转移而引起的中至重度肝功能损害。   剂量调整:当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腹泻或皮肤不良反应时,可通过短期暂停治疗(最多14天)解决,随后恢复每天250mg的剂量 (见不良反应)。   儿童中使用   目前尚无本品用于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
    质量标准
    进口药品注册标准JX20030224
    ★不良反应
    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 ADRs )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大约8%的患者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CTC标准3或4级)。因ADR停止治疗的患者有约3%。   各身体系统发生的不良事件按发生频率以降序排列(多见:]10%;常见:]1%且[10%;少见:]0.1%且[1%;罕见:]0.01%且[0.1%;极罕见:[0.01%)   可出现的不良事件总结如下:      # 基于在全球进行的临床研究,扩大用药/同情用药以及上市后使用中的数据,在日本以外的地区间质性肺病总的估计报告率约为0.3%,在日本约为3%。   一项双盲的III期临床研究中,比较本品加最佳支持治疗(BSC)与安慰剂加BSC用于在既往接受过一个或两个化疗方案,且对最近的治疗无效或不耐受的局部晚期NSCLC患者,间质性肺病型事件的发生率在总体人群中相似,两治疗组均为约1%。绝大多数报道的间质性肺病型事件均来自东方人群,接受本品或安慰剂治疗的东方人群患者中,间质性肺病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约3%和4%。一例间质性肺病型事件导致死亡,为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   在日本的上市后药物监测研究中(3350名患者),报道的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间质性肺病型事件的发生率为5.8%。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已知对该活性物质或该产品任一赋形剂有严重过敏反应者。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