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

商品评价:----
品  名: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 用 名: 清热解毒口服液
规  格: 10ml*10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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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 用 名: 清热解毒口服液
    规  格: 10ml*10支
    单  位:
    生产产商: 河南福森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63098
    ★剂型: 口服溶液
    品牌名称:
    产  地:
    英文名称:
    指导零售价:
    作用类别: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本品清热解毒.用所盛于壅致本毒热品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酌减童,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有效期
    24个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