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咖酚散(头痛粉)

商品评价:----
通 用 名: 阿咖酚散
规  格: 0.386g*50包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134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剂  型: 散剂
    品  名: 阿咖酚散(头痛粉)
    通 用 名: 阿咖酚散
    作用类别: 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  格: 0.386g*50包
    单  位:
    生产产商: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134
    品牌名称:
    产  地:
    指导零售价: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Caffeine and Aspirin Powder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酸苦;遇湿气易变质。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阿司匹林230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咖啡因30毫克。辅料为:二氧化硅
    ★适应症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有效期
    24个月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2.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3.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颠茄类药物同服。 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本品中阿司匹林及对乙酰氨基酚均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咖啡因为中枢兴奋药,能增强上列药物的解热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基本医保药品
    非医保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