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胶囊

商品评价:----
品  名: 布洛芬胶囊
通 用 名: 布洛芬胶囊
规  格: 0.2g*20粒
单  位:
生产产商: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5021440
    警示语: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品  名: 布洛芬胶囊
    通 用 名: 布洛芬胶囊
    规  格: 0.2g*20粒
    单  位:
    作用类别:
    生产产商: 赤峰万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5021440
    品牌名称:
    产  地:
    ★剂  型: 胶囊剂
    指导零售价:
    ★成份
    本品每粒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或粉末;气微,味微苦。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贮藏
    密封保存。
    ★有效期
    24个月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药物的不良反应与所服用的剂量呈正相关,因此,服药超量时应作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抗酸药或(和)利尿药,并给予监测及其他支持方法。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本品口服吸收迅速。
    药代动力学
    口服易吸收,与食物同服时吸收减慢,但吸收量不减少。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服药后1-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一次给药后t1/2为1.82小时,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本品在肝内代谢,60%-90%经肾由尿排出,100%于24小时内排出,其中约1%为原形物,一部分随粪便排出。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禁用
    药品本位码
    86903869000412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